第七天评论_1200字如果你问我现代中国的小说家是谁,我喜欢谁?600字读完初中:第七天【第一部分】小说第七天的开篇给读者留下了极大的悬念:人死后,火化前会发生什么?看完《第七天》和《七日》,相信大家认真看完一部作品,都收获了不少知识。现在让我们写一篇深思熟虑的评论。
上周末,我一口气读完了余华的《第七天》。看完之后,我不禁想起了他在开头留下的话:“第七天,上帝创造的工作完成了,所以他在第七天休息了。从《旧约创世纪》来看,孟婆汤其实是我看完之后立刻联想到的一个对象。我想:要是费阳能有一碗孟婆汤就好了,足以忘记我的烦恼。我也对这种幻想感到惊讶,所以一开始没有写下自己的想法。有时候,写作就像做饭;炒完了还要盖上锅盖闷。
有爱书人说,看了这本书,觉得人生超越了爱情。但我不这么认为。这是余华在写作过程中借助相关新闻对人生观的一种表达,他选择了一种所谓的基督教的创作理念。这是一种不同于以往写作思路的写作表达方式。其他的我都没有关注,但是现在我可以说我读起来很轻松,因为它的素材和我们在身边读到的新闻很接近。我花了差不多半个下午的时间看了一本13万字的书。
六月初看这本书的中途,我在群里简单评论了一下:一个脆弱的生命不小心从肮脏的厕所滑向了死亡的轨道。碰巧一个年轻而富有的人很善良,承担起了抚养的责任。男人在自己的情感欲望和抚养不相干的孩子之间徘徊,最后他失去了孩子。父亲和儿子在铁路上的早期互动深深打动了我。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《第七天》中第三天费阳童年的自传式叙事。火车上厕所的时候,孕妈妈生了。这个年轻的生命从肮脏的“宽敞的圆洞”滑落到铁轨上。它和妈妈一起从脐带上被割断,掉进了铁轨,这直接预示了未来母子之间亲密联系的断裂。
第七天也没有让我失望。故事明确分为七天,描写了主人公费阳死后七天的故事,或者回忆生前的点点滴滴,讲述了他生命中一些重要人物的故事。文笔欢快,故事清晰,反映的社会现象非常深刻。值得再看一遍,看完就不贴了。我觉得楼上的都不是原创的,有意思的。
我之前没看过余华的作品,新华书店给我单位送书的时候我都没选这本书。读到第七天,纯属巧合。逛商场的时候,我看到这是当当读书圈的下一个读书会共同的读书宗旨。于是在微信上搜了电子版,看了大概七八页。我以为这本书是我的菜,下班后马上去买了一本纸质书。如果用颜色来定义这部作品,那么我的第一印象就是灰色,灰暗,悲伤,压抑,痛苦。
《第一天》充满了悲伤与黑暗,贫富之别,官民之别,轻描淡写极具讽刺意味。但当我跟随费阳的步伐,日复一日,随着阅读的深入,在这层灰色中,我看到了大片的粉红色。什么是粉红色?粉红色是同情、宽容和爱。从小被父母“抛弃”(后来找到了亲生父母)的,有一个非常疼爱他的养父杨金标,还有一个只是邻居,却待他如母,抚养他长大的李。
认真看完一部作品,相信大家都收获了不少知识。现在让我们写一篇深思熟虑的评论。是不是写不出来没有头绪?以下是我看完《七天》后为你整理的一篇范文。欢迎分享。七天怎么读?1这个暑假,妈妈给我买了很多好书,比如《帅狗杜明·尼克》,巴金的《小学生读本》,还有《茶花女》,但最触动我,最让我震撼的是《七天》。这本书是由来自马来西亚的作家徐友斌写的。
故事以费阳为主角,叙述了费阳的出生、成长、上学、家庭认可、工作、结婚、离婚、对待养父、离开,然后在养父去世一年多后的一场爆炸中死去。本来可以说故事结束了,但是故事开始以结局的方式被讲述。第一天,费阳去殡仪馆汇报了他准备火化时的所见所闻。无论在他生前还是死后,仍然存在着贫富和权力的差别。
书的开头是“一个孩子对黑夜莫名的恐惧,一个女人在远处哭泣的哭声,没有什么比雨中的空夜里孤独无助的哭声更令人恐惧的了”。这本书给我们带来了什么?一:在悲惨的生活中保持乐观。我想起苏羽,在黑暗中一沉一沉,最后死去。苏羽在一次次关门的希望和冷漠中失去了生命。但他是整本书里我最喜欢的角色之一,也可能是作者对他的描写太美了,总是伴随着阳光、微风、月光、云朵,会把他带进我的脑海里,是一个温柔、安静、内敛却又敏感的人。
他看到了父亲和遗孀的缠绵,看到了精装医书的影像,看到了他突然拥抱一个年轻女子。后来,他对孙广林说:“前几天我告诉你,我拥抱女人的感觉其实不是拥抱梁铮的肩膀,而是拥抱你的肩膀。二:积极对抗黑暗势力。我就是这么想到爸爸妈妈哥哥的回忆的。我越读越反感。越看越恶心。
[第一条]小说《第七日》的开篇给读者留下了极大的悬念:人死后,火化前会发生什么?让读者产生巨大的想象空间。这本书以我死后火化前的所见所闻所感,讲述了一个又一个悲惨的故事。作者来到这个陌生世界的第一天,就接到了去殡仪馆火化的通知。它是留给有墓地的人的。但有些人死了没有墓地会聚集在一个地方“落得个不好的下场”。
在这里,每个人死的时候都是平等的,没有尊严,没有痛苦,没有悲伤,没有仇恨。这片净土就像一个乌托邦,宁静祥和。在他们眼里,得到墓地的人会安息;下场不好,永生。余华以魔幻现实主义叙述全书,体现了作者对底层人民的人文关怀。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刘梅的悲剧故事,也就是“老鼠姐姐”和她的男朋友吴超。一开始吴超想讨好鼠姐,但是因为钱不够,就给鼠姐买了个高仿iPhone4s。对比后发现是高仿机。
如果你问我中国现代谁写小说,我喜欢谁?当我18岁的时候,我会说我喜欢梁。那时候,我渴望长大,渴望知道那些我从未经历过的岁月。我记得两个名字。刘震云能让人笑,余华能让人哭。不到两天,我就不需要熬夜了。业余时间看完了余华在网上购买的新作《第七天》。以我平时的阅读速度,一天能看完13万字。也许是因为这种心态,好吃的蛋糕应该放在一边,而不是一口吃完。我读得很慢。
是的,这是一本适合任何识字的人阅读的小说。哪怕是稍微有点文字功底的人,也会夸夸其谈,我也能写出这样的小说,他的自信可能来源于小说中涉及的人物故事,现实生活中你几乎总能找到一一对应的素材。比如孤儿千里寻亲,比如女朋友是妓女男朋友负责交易,等等,体现小说家艺术技巧的唯一可能,就是用“七天”的叙事结构,用死人的视角,去描绘一个活生生的世界。